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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资讯
1.住建部:各地重点整治违法操纵房价行为
住建部29日举行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电视电话会议,要求各地持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,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的三类违法违规行为:一是垄断房源,操纵市场价格;二是造谣生事,误导市场预期;三是提供虚假证明,扰乱市场秩序。同时,要求各地配合金融主管部门继续严肃查处“首付贷”和其他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的行为。
2.江苏镇江市区新房启动价格备案 3个月内不得调高
3月29日起,镇江市区将启动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制度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合理确定并申报商品住房销售备案价格。首次销售的新开发项目,备案均价参照周边同类型、同品质楼盘。对于资料不齐全或申报价格虚高的,价格主管部门应要求其重新申报。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,但尚未销售结束的商品住房,销售价格不高于本销售批次同类商品住房最高销售价格的,不再办理销售价格备案申报手续,但销售价格高于本销售批次同类商品住房最高销售价格的,需进行价格备案并提交价格调整原因。3个月后确需调高的,必须重新申报,提价备案价格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商住建部门后确定。
3.河北承德将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首付比例不低于30%
河北省承德市将从4月1日起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调整。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,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%;暂停办理部分县区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,同时调整“二套房”贷款认定标准。
东莞楼市
据天为地产研究部统计,昨日,东莞商品房共成交440套,其中住宅成交256套,成交均价14469.03/㎡;非住宅成交184套,成交均价16738.12元/㎡
资讯
东莞限价令升级!新房备案价不得超过竞品前三个月售价20%
1、新建商品住房项目首次申报房价备案的,高于前三个月当地镇街(园区)同类型新建商品住房销售均价20%的,须提交备案价格申报说明。2、对同一套房屋,开发企业调高备案价格幅度超过2017年3月21日前最后一次备案价格5%(含)的(3月21日前未备案的,以首次备案价格计),发改部门可暂不办理房价备案,房管部门可暂不予以办理网签系统录入房价的变更。3、调高备案价格的,间隔时限由原规定的2个月延长至90天。4、按规定实行“一套一标”。开发企业在销售现场公示的价格应与备案的价格、网上公示的价格保持一致。
东莞推进连片组团式“三旧”改造 黄旗南片区是试点之一
长期以来,东莞在推进城市更新连片改造方面存在土地资源整合难度大、村组有土地资源但改造能力较弱的突出问题,为此东莞重点推进连片组团式改造。东城黄旗南片区是市政府计划在全市开展的连片组团式“三旧”改造的五大试点之一。控规调整方案称,落实东城南片的公共服务中心是本次规划的重中之重,也是打破东莞有小区无社区的重要一环。
珠三角资讯
广州楼市调控升级后首周,楼市成交量呈现出“里缩外涨”现象,中心城区成交量大幅萎缩,而未被纳入新政实施范围的增城区和从化区成交量大涨,几乎占全市总成交量的近一半。上周(3月20日至3月26日)广州一手住宅网签量3236套,环比上涨3.35%,成交均价每平方米16496元人民币(下同),环比上涨6.47%。其中,增城区成交1226套,环比上涨45.61%,占全市成交总量近四成,成交均价每平方米12392元,环比上涨8.85%。从化区成交380套,环比大涨140.51%。
为应对清明小长假客流,4月1日至4月4日,深圳站、深圳东站两大站将加开6趟临时旅客列车。预计今年清明小长假期间,深圳站、深圳东站将发送旅客约37万人次,其中深圳站31万人次,深圳东站6万人次。
开工建设5年,逾期3年未建成的惠州市汽车客运南站,今年内终于将开始运营了。3月29日,惠州市汽车客运南站建设现场推进会明确了该项目建设的“时间表”,提出要以今年10月1日为计划目标推进,尽快完工、早日投用。
2016年珠海市属国企资产总额、营业收入、利润总额再创历史新高。市属国企资产总额首次突破五千亿元,达5331亿元;营业收入1634亿元,同比增18%;全年实现利润总额230亿元,同比增16%。近几年,珠海市属国企资产总额、营业收入、利润总额一直在全省各市中排名前三,体现出珠海国有企业推进国企改革以来取得的良好发展态势。
今年南海区将新增手机移动端应用app“i社保”进行养老待遇资格认证。2017年1月1日前(不含该日)办理离退休的人员,需在4月1日至6月20日,通过“i社保”或其它认证方式进行认证。
为贯彻落实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措施,进一步整治和规范我市房地产行业销售价格行为。近日,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与市住建、工商等职能部门对全市主要在售楼盘联合开展了“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行动”。中山市发改局对以下价格行为进行重点整治:是否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进行明码标价并按规定实行‘一套一标’,公示相关收费及影响商品房价格的其他因素;是否在标价和公示的收费之外加价、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;是否使用虚假或不规范的价格标示误导消费者进行交易;是否通过捏造、散布虚假信息等各种不正当手段,哄抬价格和串通涨价等。
数据来源:天为地产网